释义 |
法律主观: 偷税漏税是犯罪;偷税--对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的偷税行为处以罚款,是行政处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依据偷税数额的大小和占同期应纳税额的比率,这是偷税 是否构成犯罪 的主要标准。凡是构成犯罪的偷税行为,除了让偷税者承担行政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其 刑事法律责任 。漏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较轻;对纳税人除限期追补漏缴税款外,还可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