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子公司需要报税。子公司须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分支机构颁发税务登记证件。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单独报税,要看它是否与总公司在同一纳税区域范围内:在同一纳税区域范围内的分支机构,可由总部自行申报,不在同一纳税区域内的分支机构,可由总部自行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