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局批准。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本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