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自愿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任意一方可以在离婚登记之日的三十天内,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的期限满后,如果双方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