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只适用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200元。适用范围包括政法委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法律分析 要看这个事业编是不是具有公务员身份,1200元的工作津贴只加在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身上。 1、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建立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2号)的规定,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每人每月1200元,司法行政机关除人民警察以外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2、工作津贴发放范围:限于各级党委政法委机关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中除人民警察外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经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参照执行。 拓展延伸 警察的职业身份和待遇是否与公务员相当? 警察的职业身份和待遇与公务员是否相当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从职业身份来看,警察和公务员都是为了服务社会和维护公共秩序而从事工作的人员。然而,警察的职责更加特殊和危险,需要面对各种挑战和风险,包括处理犯罪、保护公众安全等。因此,警察在职业身份上与公务员有所区别。 在待遇方面,警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通常与公务员相当,但也存在一些差异。警察的工作时间更加不规律,可能需要加班和应急出警,而公务员一般有固定的工作时间。此外,警察的工作环境和压力也较大,可能面临更高的工作风险和身体健康问题。 综上所述,虽然警察的职业身份和待遇与公务员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由于职责和工作环境的差异,警察的职业身份和待遇与公务员并不完全相同。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人社部、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政法委机关工作津贴只适用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为1200元。工作津贴的发放范围限于各级党委政法委机关中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以及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中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警察的职业身份和待遇与公务员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但由于职责和工作环境的差异,警察的职业身份和待遇与公务员并不完全相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四十条 人民警察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五章 警务保障 第三十七条 国家保障人民警察的经费。人民警察的经费,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修正):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奖励的人民警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前晋升警衔,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