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 交通事故 的被害人受伤当场未死亡,如果被害人当场死亡,也不能认定为逃逸致人死亡;(2)行为人有逃逸行为,即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3)逃逸行为延误救治与死亡结果有因果关系,对于逃逸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4)行为人至少有过失。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发生 交通肇事 致人重伤,如果主观上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而逃逸致被害人死亡,按逃逸致人死亡来定罪量刑。) 如果 自首 ,在量刑上,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肇事者具有悔意是初犯或者赔偿了被害人(的亲属)一定经济损失(被害人家属替肇事者求情),法官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