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六种通常是符合不立案条件:1、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经特赦令赦免的。3、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5、依据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其它免予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