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亲属过继孩子办理:1、申请。要求领养子女的当事人夫妻双方亲自到领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领养登记;2、审查。登记机关对申请领养当事人审查其收养资格等;3、登记。经审查核实后,符合相关规定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