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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给继子女上户口有什么条件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子女上户口有如下规定:自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一般的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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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1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