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所有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