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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专利申请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释义
    1、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
    2、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外观专利申请文件。
    一、宣告专利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即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2、授予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关于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不具备专利法第23条关于新颖性的规定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或者第4款的规定,即专利说明书没有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施或者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4、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5、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6、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所作的定义性规定7、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第1款规定,就同样的发明创造重复授权8、申请人主体不合格。
    二、外观专利有效期几年
    外观专利有效期是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分类应当以申请人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为依据。为保证分类的准确性,申请人应当提供产品类别及其所属领域等信息。记载在请求书中的“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及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所属领域、用途、使用方法或使用场所”等信息可以对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产品的类别起解释或限定作用,可以作为分类的依据或参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专利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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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