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快递包裹中途污染是谁的责任 |
释义 |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物流公司未成功完成运送,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付金额应该按照货物损失程度决定,如果货物损失低于双倍运费,则按实际损失支付;而若货物损失超过双倍运费,也可主张要求物流公司支付超出部分的金额。同时提醒市民,在托运贵重物品时,最好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损耗,可向保险公司寻求赔付。如果是物流公司,物流公司需要按照规定进项进行赔偿。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毁损的应当由货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是属于不可抗拒力或者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以及托运人造成的过错,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邮件),应当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邮件)外包装完好的,由收件人签字确认。投递的快件(邮件)注明为易碎品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企业应当告知收件人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网络购物、代收货款以及与用户有特殊约定的其他快件(邮件),企业应当与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确投递验收的权利义务,并提供符合约定的验收服务,验收无异议后,由收件人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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