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实质的关联性,减刑要看你的日常表现,再有立功技术创新等。 监狱犯人减刑的,要经过以下流程: 1、召开全体警察会议,集体评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将拟提请减刑罪犯名单公示; 4、监狱长办公室审议决定; 5、人民法院裁定。 综上所述,没有实质的关联性,减刑要看你的日常表现,再有立功技术创新等。在监狱减刑,主要看现实表现。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刑,如检举监狱中有人越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