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居住证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1、办理暂住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住所证明*居住住所证明:租房合同、工厂或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民警当场受理并出具《暂住登记凭证》 2、申领居住证。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2张1寸彩色登记照,以及居住地住址证明、就业或就读证明、《居住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可提供)。居住地住址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上述三种证明,只需提供其中一种证明即可 办理条件:暂住登记满半年(如1月1日登记,则同年6月30日(含)满半年) 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公安派出所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时间 3、居住证明核发申请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当场发放纸质居住证; 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结,符合条件的发放居住证,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