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袭警罪,殴打的警察不是职务活动,或者其活动不是依法正在进行的职务范围的活动,则要根据过错和打人的后果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构成轻伤以上的,属于伤害罪,属于轻微伤,要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袭警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袭警罪。袭警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使其不能执行职务。 一、袭击警察是什么犯? 袭警罪为抽象的危险犯,不以需要造成伤害后果为构罪的必要条件,暴力行为只要具有阻碍警察执行职务的危险即可;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严重危及其人民警察的人身安全,同样视为袭警罪。倘若不存在带来人民警察受害的结果,且危害较轻,则一般认定为妨害公务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