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应该确保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质量存在问题,业主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投诉或者要求补救,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则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或者物业服务监督机构进行投诉。但是,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并不影响业主承担物业费的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如果业主因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拒不缴纳物业费用,可能会被物业服务企业采取法律措施追缴。 法律依据: 1.《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服务,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2.《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业主对物业服务存在异议,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投诉或者要求补救,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协商解决。 3.《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的异议未得到解决的,可以向物业服务企业所在地的物业服务行业协会或者物业服务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4.《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