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赔,如果我能够提供证明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原因往往是基于保险合同条款的规定,但若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赔,则需要提供充足证据证明投保人在投保时未隐瞒或虚假陈述风险,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情况,应当如实告知。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六条:保险人有权向投保人询问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投保人提供必要的资料。 3.《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对方利益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如果保险公司以继往为由拒赔,投保人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投保时如实告知,未隐瞒或虚假陈述风险,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同时,投保人在投保前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符合投保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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