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255条是什么罪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行为。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体属于属于特殊主体,只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才能构成本罪; 2、犯罪嫌疑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 3、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的行为既侵犯了会计、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又侵犯了国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 4、要求犯罪嫌疑人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的目的。 综上所述,为了个人的私利和小团体的利益,不但违反统计法,还对统计人员的抵制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严重侵犯了国家的经济管理制度和统计人员的人身权利,对于这种行为,理应给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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