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营公司破产怎么安置职工 |
释义 | 企业在破产前,首先要安排好企业职工,同时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县政府也应采取相应的再就业培训、介绍、劳务输出等多种措施,帮助企业妥善安排职工的再就业后续工作,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对自谋职业的破产企业员工,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的安置费,该费用按破产企业所在城市上年度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支付。 一、破产清算债务处理清偿顺序 在破产清算时,对于债务需要按照一定的清偿顺序进行。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包括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三)普通破产债权。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二、企业倒闭了,职工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破产企业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分两种情况: 1、凡已按国家和有关规定参保的企业职工下岗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其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由支付其失业保险金的部门联系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社会无固定职业的,由其档案代管单位出具证明并由本人直接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申办退休手续。 2、企业职工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经批准破产的企业职工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并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的,其按国家和省规定可以视同缴费年限予以保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据前述规定,人民法院就破产企业破产案做出宣告破产裁定之日,企业与职工劳动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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