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陪产工资结算有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在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的情况下,职工陪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用人单位未给职工购买生育保险的,员工在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员工合同工资标准来支付。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 法律依据: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