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修建地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
释义 | 因修建地铁要拆迁,被征收人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一、在房屋被强拆之前需要做如下工作。 1、收集有关被征收房屋及土地的权属类证明。 在强拆前,被拆迁人需收集有关自己的房屋及土地的权属类证明,以此来证明房屋或土地,是属于自己合法使用或所有。 2、收集有关征收拆迁的法律性的文件。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房屋征收拆迁之前,政府需及时公告,并载明征收相关事项。被拆迁人在与征收方进行洽谈协商时注意收集这些相关的证据,例如,征收公告批文、决定、方案、通知等等,并要注意官方网站及公示栏。 3、判断“强拆”是否合法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唯一合法的强拆方式就是司法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向申请人民法院“强拆”,法院作出准予裁定的,才是合法的。因此,面临强拆,应当判断此次“强拆”是否合法。 二、在房屋被强拆时,你可以做些什么 1、确保人身安全,切勿以暴制暴 非法强拆到来时,被拆迁人一定要保持理性,切忌以暴制暴。保证自身及家人人身安全,才能依法维权。若在强拆过程中被打伤,尽量保持冷静,防止受到进一步的伤害,同时及时报警,并对伤情进行鉴定,如果构成轻伤,则可追究致害人的刑事责任。 2、及时报警,保留报警记录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指出,公民报案,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并制作受案登记表,及时调查处理并制作受案回执单交与报案人。被拆迁人在强拆过程中未及时报警的,被强拆之后切勿妥协拖延,要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或者到当地派出所、公安局现场报警,要求立案。报警记录和受案回执单等重要证据要妥善保留。 3、对强拆现场、强拆主体拍照录像 面临强拆时应提前拍摄房屋内外情况,保证照片或者录像清晰、完整;可以在房屋周围的隐蔽处安装摄像头,拍下强拆人员和强拆行为,确认强拆主体。 被征收人的权利 1、获得征收补偿和安置的权利 一般来说,能得到的房屋征收补偿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主体所有权补偿,根据房屋权属证书来确认是否具有产权、是否应当得到征收补偿。 (2)附属物所有权补偿,征收房屋附属物是指属于被征收房屋,由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使用过程中为提高房屋使用效能而改造或追加的,不能异地使用或异地使用会影响其功能的财物及相关设施。但是房屋结构及本身所含有的门、窗及水电设施属于房屋主体估计范围,不属于附属物评估范围。 (3)院落、空地补偿。征收房屋的同时也损害了被征收人对房前屋后的院落、空地的使用权,因此,征收部门应当对此予以补偿。 对出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①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②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③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有选择征收补偿方式的权利 征收补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指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通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征收部门支付货币以取得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房屋产权调换指市、县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实际是等价的,被征收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货币补偿或进行房屋产权调换。 3、对市、县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和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作为房屋征收当事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裁决结果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接到该裁决结果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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