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案把钱还了还要判刑吗? |
释义 | 诈骗案返还钱财不一定免刑,但具有宽大从宽情节可不起诉或免刑。报警并提供证据可追回被诈骗的钱。诈骗案第一次开庭可能判刑,具体案情决定。被害人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对刑事案件有义务作证的人应支持证人作证。证人证言是重要证据形式。 法律分析 一、诈骗案把钱还了还要判刑吗? 1、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即使把非法占有的金额返还给受害者,也依旧有被判刑的可能。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2、要想将被诈骗的钱追回来,首先可以报警,向警方提供相应财产证据以及涉嫌诈骗人员的各种信息。 如果是支付宝转钱可以去投诉带上聊天记录以及转账记录微信也是如此只不过支付宝的追回率比较高。 二、诈骗案第一次开庭会判刑吗? 1、诈骗案第一次开庭可能会判刑,也有可能不会。 诈骗案在一审一般是不会当庭宣判的,但也得看实际具体案情。如果是当庭宣告判决的,法院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2、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三、诈骗案件被害人是否可以出庭作证? 1、诈骗案件被害人可以出庭作证。 诈骗案属于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公诉,被害人无需出庭辩护,而是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以出庭辩护。 2、对于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3、对于民事案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凭借证人的证言来查清案件事实为古今中外的法律所重视,也是各种诉讼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形式。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解释,即使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将非法占有的金额返还给受害者,仍有可能被判刑。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具备一定的宽大从宽情节、全额退赃退赔、未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非主犯、被害人谅解或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等情形,可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对于被诈骗的钱如何追回,可以报警并提供相关财产证据和涉嫌诈骗人员信息。诈骗案第一次开庭可能会判刑,也有可能不会,具体取决于案情。被害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对于刑事案件,知情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而民事案件亦然。证人的证言对于查清案件事实具有重要意义,是广泛运用的一种证据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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