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法律制度虽还不很完善,但相关的法律规定却也为数不少。 1、《宪法》的有关规定。 宪法第38第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人格权的重要内容,是人格利益的集中体现。宪法对人格尊严的规定,为我国日后完善隐私权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 2、《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这是对公民私生活免受干扰的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