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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案件确定的鉴定机构是否可以过渡至新案件中?
释义
    法律分析:
    不服鉴定意见的,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但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 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一百九十二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法庭对于上述申请,应当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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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9:3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