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日喀则市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更新 |
释义 | 日喀则十级工伤赔偿包括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计算方法为七个月本人工资、五个月本人工资、七个月本人工资等,并根据实际确定其他费用。 法律分析 日喀则十级工伤赔偿包括: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 1、伤残补助金:七个月本人工资; 2、工伤医疗补助金:五个月本人工资; 3、伤残就业补助金:七个月本人工资; 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拓展延伸 日喀则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解读 《日喀则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解读》是对日喀则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进行详细解读的文章。该方案旨在对工伤保险制度进行全面改革,以提高工伤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方案涵盖了赔偿标准的调整、计算方法的优化以及相关政策的完善等内容。通过解读该方案,我们可以了解到改革的具体措施和目标,以及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影响。这不仅有助于增进对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理解,还能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以更好地享受工伤保险权益。 结语 日喀则市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解读,旨在提高工伤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障劳动者权益。方案涵盖了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多项赔偿,确保了劳动者的合理权益得到保障。通过详细解读该方案,我们能更好地理解改革措施和目标,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参考,确保他们能够充分享受工伤保险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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