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罚款超过15日不交,会有每日处罚款滞纳金金额3%的罚金,200元一天罚金6元,三个月没交,超期两个半月,75天,罚金450元,合计本金总共需要交纳650元罚款。 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指超过规定期限向缴费人收取的具有惩罚性的款项。一般每天按照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收取一定比例的应付金额。简单来说,如果交通罚款超过时限,每天都要缴纳一定比例的罚款。 交警当场开具罚单,超过15天不办理的,从第16天起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为每日应缴纳罚款的3%,上限不超过罚款本金。非现场处罚,也就是交通违法或者“电子警察”拍下的违法行为都是贴有票据的,如果《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没有打印出来,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罚款,不会产生滞纳金。当事人在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的,需要在15天内及时处理罚款,15天后产生滞纳金。如果不在交警部门打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进行非现场处罚,就不会有滞纳金。因此,所有车主都必须养成定期查询车辆违规情况的习惯。 由此可见,交通事故罚款一定要及时进行处理,逾期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而且如果驾驶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一经查处,超过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将暂扣的驾驶员的驾驶证及行驶证,超过10次的将暂扣车辆。 不过还是要建议大家驾驶车辆的时候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对自己对他人都是有好处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