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监察手段属于机关内部消息,外人不得而知,如果发现法官枉法裁判,可以向监察机关进行举报。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十一条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由有抗诉权或者有提请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立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可能不足的; (二)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可能错误的; (三)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四)有证据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或者枉法裁判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