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财产保全由谁去实施 -财产保全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诉前财产保全的解除由执行局处理的,具体来说的话,它是由法院内部来进行一个财产保全解除的裁决的完成之后的话,就是由法院内部的人员来进行一定的处理,除此之外的话,人民法院他们对于具体的裁定解除的理由也是需要严格审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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