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相同点 1、犯罪客体上都侵犯了公安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2、两罪都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 3、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不包括单位; 4、犯罪主观方面都是故意且是直接故意等。 (二)不同点 1、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妨害作证罪表现为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伪证罪表现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伪证罪必须对与案件情况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而妨害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则无此限制。 2、犯罪行为发生的场合不同。伪证罪则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进行的过程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之中。 3、犯罪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伪证罪的主体则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四类人。 4、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妨害作证罪故意的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证的行为会妨害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伪证罪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作伪证的行为会妨害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希望这一结果的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