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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纯正单位犯罪有哪些种类?
释义
    纯正的单位犯罪有:(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纯正的单位犯罪有哪些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纯正的单位犯罪和不纯正的单位犯罪有什么区别
    1、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根本区别是,纯正不作为犯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犯罪,而不纯正的不作为犯,可以由单纯的不作为构成犯罪,也可以由以作为形式实施的不作为构成犯罪。2、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例如拒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犯罪,即为有法定职责而对职责不作为,不行使解救行为的犯罪。3、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即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也可能由不作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例如负有监护责任的婴幼儿父母,将婴幼儿置于危险境地,导致其死亡的,则属于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不属于纯正单位犯罪的犯罪行为有哪些
    不属于纯正单位犯罪的犯罪行为是指既可以为单位所触犯,也可以为自然人所触犯的罪名。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抢劫罪有哪些犯罪种类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有哪些种类
    根据这一规定,犯罪预备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物品。准备犯罪工具,包括制造犯罪工具、寻求犯罪工具及加工犯罪工具使之适合犯罪的需要。二.其他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也是一种为实施犯罪制造条件的行为,但是刑法将这一常见的行为方式单独列举予以明示。
    
     该内容由 杨继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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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18: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