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公司出现亏损如何解散? |
释义 | 股份公司亏损的股东是不能申请解散的。必须是发生了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变更情形,股东才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股份公司的股东以公司亏损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隐名股东确认后有权解散公司吗 隐名股东确认后能解散公司。隐名股东在确认了其出资事实,被认定为股东后是可以行使股东权利解散公司的。但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才能要求解散公司。 二、公司法人代表可以解散吗? 法人代表如果是公司股东的可以申请解散公司。 法律规定,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时候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三、股东要怎样申请解散公司 股东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的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以调解为主,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法院会及时判决公司是否应当解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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