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告在犯罪时受到不当警察行为的影响,可能会导致他的供述或证据存在问题,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然而,要证明被告受到了不当警察行为的影响并不容易,需要一定的证据支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在侦查活动和审判过程中,不得使用酷刑、威胁、欺骗等非法方法取证或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于经非法取得证据的,应当排除;对于经非法证据推断出的其他证据,应当酌情排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公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定罪:(一)超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民在人身、财产等方面遭受损害的;(二)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实施身体侵犯、精神折磨或者其他强制手段的;(三)滥用拘禁、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权力或者以强制手段对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进行非正当干涉的;(四)其他滥用职权行为。” 因此,被告如果认为自己在犯罪时受到了不当警察行为的影响,可以借助法律规定,要求排除其供述或证据,并可能会追究相关警察人员的责任。但是,要证明不当警察行为的存在,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例如录像、录音、证人证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