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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原则是什么
释义
    医疗事故归责原则包括:合法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等。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的损害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且存在违规操作、隐匿病历资料等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民法典胎死腹中的医疗纠纷由谁赔偿
    具体赔偿要双方协商。对于在医疗中,孩子胎死腹中的情形,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没有过错的,医疗机构不需要对孩子胎死腹中的情形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情况,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规定医疗医疗纠纷谁负责赔偿
    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
    (2)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3)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在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报告应该怎么写,如何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医疗事故中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几种情况,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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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