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追加被执行人的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追加被执行人流程: 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 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 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追加被执行人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执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监护人或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4.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5.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6.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二、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坐火车硬卧吗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坐火车硬卧。 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不能乘坐G字头高铁所有席别、D字头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席别、普通列车软卧及以上席别,其它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它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是禁止的。但乘坐其它席别的火车仍不会受到影响。 限制消费措施一般由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人民法院决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和被执行人的情况向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也可以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告。 三、欠款人没有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可以把债务人列入失信名单,一旦债务人有高消费,就可以监控追踪。 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申请人应当从三个方面给其压力: 一、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 二、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三、关心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