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否受到案件类型限制,需要分情况考虑。在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一般由国家财政承担;而在民事案件中,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在行政案件中,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一般由当事人承担。具体还需要看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在侦查、审判期间,为控辩双方律师会见被羁押人员、被告人员和其他当事人,以及参加庭审的律师,其必要的旅费、交通费、住宿费和通信费等由国家财政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律师赴外地调查收集证据需要发生必要的费用的,由当事人自行负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开庭、调解、会议以及进行调查、取证等活动的必要费用,由当事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