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应由会见对象承担,若会见对象无力承担,则由监管机构或国家予以补贴。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三十四条:“律师为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事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费用。” 2.《监狱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被监管人有权与在监的亲属、律师、其他合法授权人员会见,会见费用由会见人负担。”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律师在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时,可以查阅案卷、材料,并向其宣读和解释有关法律规定,对其提出意见。” 由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律师会见期间产生的费用应由会见对象承担,如无力承担则由监管机构或国家予以补贴。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会见对象应当承担律师的相关费用,如交通、食宿等,以确保律师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同时也是会见对象履行监督义务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