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依法继承使用权的房子? |
释义 | 使用权房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购买下使用权房,使其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归私有财产,过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可以继承;二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将公房承租人更改为自己,然后购买该房屋。在第二种操作方式中,通常需要在该房屋内拥有常驻户口。城市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处理,而大学分配的房子可以继承。 法律分析 只有拥有使用权房子无法直接进行继承。不过,仍然可以通过一些间接操作实现使用权房的继承:第一种方式是,在父辈或祖辈过世前,按照政策购买下使用权房,使其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归私有财产,过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可以继承。第二种方式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将公房承租人更改为自己,然后购买该房屋。在第二种操作方式中,通常需要在该房屋内拥有常驻户口。 一、城市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款能否作为遗产处理 公房拆迁补偿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归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有。由于公房的福利性和公房出租的行政管理特点,共同居住的人一般需要特定的条件,比如要求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条件。在公房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共存的情况下,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前,则拆迁款至少一半属于承租人,由其自由支配,在其去世后,该款项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而如果拆迁发生在承租人去世后,那么全部迁拆款一般应归属其他共同居住人,不能作为承租人的遗产继承。 二、大学分配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在学校居住的房屋,如果父母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继承人就有权继承。如果没有,属于公房,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结语 使用权房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购买已购公房,使其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归私有财产,过世后,其子女或亲属可以继承;二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将公房承租人更改为自己,然后购买该房屋。在第二种操作方式中,通常需要在该房屋内拥有常驻户口。城市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拆迁补偿款不能作为遗产处理,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大学分配的房子可以继承,父母在学校居住的房屋,如果父母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继承人就有权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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