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候可以请求家务补偿呢 |
释义 | 法律分析:请求家务补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2)请求方在共同生活中对家庭付出了更多的义务。 (3)行使权利的时间限于离婚之时。 一、什么情况下离婚应给予对方补偿 离婚经济补偿,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离婚时,对家庭事务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获得另一方经济补偿的制度。 请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以书面方式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即夫妻双方已选择了约定财产制来分配夫妻财产。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而付出了较多的义务。 二、离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的情形都有哪些 离婚给予对方经济补偿的情形如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已书面约定归各自所有,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选择了约定的财产制度来分配夫妻财产; 2、一方因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对方工作而付出更多义务。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三、离婚婚后财产怎样分配 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对婚后财产的分配原则为:1、依法认定的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各自拥有;2、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分配;3、若夫妻有书面约定婚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在照料老人、抚育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更多的一方,可以请求补偿。同时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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