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高血压属于慢性疾病,要长期服药控制,因此国家将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纳入慢病医保范筹,减轻患者经济负担。二、办理高血压慢病医保,要到三甲或以上医院挂心血管内科做相关检查,证实有高血压后医生会出具高血压病历证明和开出一个月处方降压药。拿到证明后到医保局或者与医保局挂勾的相关银行办理手续即可,得到了医保卡,可以选择一间三甲或以上的大医院和一间社区卫生服务站办理定点,即可享受每月100-150元/月的降压药补贴+150-300元/月门诊费用+65%住院报销待遇。 根据本人申请, 填写申请表,凭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及相关检查报告单,报县医保中心,经县医疗保险专家委员会鉴定审核后,办理慢性病证历。申请慢性病的病种为每人最多可申报3种,一年审定二次。门诊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以上部分,在医保范围内,医保基金按70%支付。 法律依据:《关于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建立医保慢性病管理制度。慢性病病种范围。慢性病病种暂定为高血压、糖尿病、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慢性肾脏病、支气管哮喘、肺结核、腹透、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12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