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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加付赔偿金的定义及适用方法
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加付赔偿金”,用于惩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支付加班费或不支付经济补偿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加付赔偿金。劳动者需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单位拒绝履行,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请求加付赔偿金。这是一项行政惩罚性赔偿措施。
    法律分析
    什么是“加付赔偿金”呢?它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指的是用人单位因为存在“(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四种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加付赔偿金。
    这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拖延或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补偿的行政惩罚性赔偿措施。通常需要劳动者在上述权力受到侵害后,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而单位仍旧拒绝履行的,才能由劳动行政部门决定责令或者由劳动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形式请求“加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加付赔偿金的法律规定及实践指南
    加付赔偿金的法律规定及实践指南旨在详细阐述在特定情况下,当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额外的赔偿金时,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方法。这包括解释加付赔偿金的定义、确定加付赔偿金的适用条件、计算加付赔偿金的方法等。同时,该指南还将提供实践指导,包括案例分析、法律解释和相关实施细则,以帮助律师、法律从业者和相关当事人理解和应用加付赔偿金的法律规定。通过该指南,读者将获得对加付赔偿金的全面了解,以在实践中正确应用相关法律规定,维护各方的权益,并促进公正和合理的赔偿机制的实施。
    结语
    加付赔偿金是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拖延或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补偿的行政惩罚性赔偿措施。劳动者在受到侵害后,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支付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加付赔偿金。加付赔偿金的法律规定及实践指南旨在详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和适用方法,提供实践指导,以维护各方权益并促进公正和合理的赔偿机制的实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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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8: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