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有合同,根据现行相关法律和处理纠纷的实践,你所说的属于房屋租赁中的定金返还请求权,通常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出质人不享有以任何理由返还定金的权利。合同关系终止时,如果租赁合同已解除或终止且没有拖欠租金等相关费用和物品损坏,房东仍不退还定金,无法与房东协商解决。应当与当地居委会、派出所协调解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