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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海南第二批禁塑名录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第二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同时包含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及具有提携功能的食品接触日用塑料袋(含保鲜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国家机关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组织应当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设备和设施。
    第三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第三十八条 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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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8:4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