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章。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章。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有哪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有哪些,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举措、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章,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