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执行局不给执行的解决办法: 1、多和执行员沟通,看是否有中止执行的裁定、是否法院院长批准了延长执行,询问执行缓慢的原因,尽量和执行员协商解决; 2、尽量查找并向执行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的准确情况,争取早日拿到执行款; 3、如果法院无故拖延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