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上市公司分立程序有哪些呢
释义
    上市公司分立主要有以下程序:
    1、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或者公司在分立前可以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一、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是否合法
    申请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经下列程序就是合法的: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如果分公司合并该怎么办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三、公司合并流程以及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合并流程为:1、通过股东会决议,与合并方订立书面的合并协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4、办理公司的合并登记。债务的处理是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4: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