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除了当地派出所能去县里办吗 |
释义 | 身份证补办需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异地补办需满足条件。公安部已推行异地受理试点,将在全国推广,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法律分析 一,一般来说,是不能的: 1,当事人的身份证,如果是在户籍地补办的,应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进行补办; 2,如果当事人目前所居住的城市,属于开通了异地补办身份证业务的十大省份城市之一的,可以在异地补办身份证; 3,当事人补办身份证的,应向户口所在地或者异地补办身份证的居住地的城市派出所,提供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进行补办。二,身份证异地补办:1,2015年11月份,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2,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3,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拓展延伸 身份证办理:县里是否是唯一办理地点? 不,县里并不是身份证办理的唯一地点。除了当地派出所,一些地区也可以选择在其他指定的办理点进行身份证办理。这些指定的办理点可能包括市民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等。具体的办理地点可以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政府部门了解。在办理身份证时,需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明、户口本等。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规定和要求。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顺利办理身份证。 结语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补办身份证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异地派出所办理。然而,根据最新政策,身份证异地受理已在一些省份试点,并将逐步推广至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具体办理地点可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时需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并遵守当地规定和要求。请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以确保顺利办理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