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第三轮土地承包不会重新分配土地。 第三轮土地承包是指从2008年起开始的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的第三轮,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制度,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第三轮土地承包不会重新分配土地,而是在原有的土地承包基础上进行改革完善。 土地承包需要的资料如下: 1、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合同是土地承包的重要依据,办理土地承包需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农民身份证明:办理土地承包需要提供农民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3、农民集体身份证明:如果是农民集体承包土地,需要提供农民集体的身份证明,如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等; 4、土地权属证明:土地权属证明是土地承包的重要依据,需要提供土地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土地证、房产证等。 综上所述,在办理土地承包时,要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情况可能会导致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需要保存好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备备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 土地所有权不变,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 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