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合同纠纷和票据纠纷 |
释义 | 卖合同纠纷和票据纠纷是属于不同类型的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不能处理票据纠纷。 一、诉前调解需不需要双方到场 诉前调解需要双方到场。诉讼调解是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必经环节,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调解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从案件类型看诉前调解作适用于六大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追索物业费、供暖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包括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扶养等纠纷、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民间借贷纠纷、相邻关系、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其他物业管理等适宜调解的纠纷。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是什么案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包括,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处理要符合法律规定,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原则。出现此类的纠纷可以通过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等方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损害。 三、装饰装修合同算不算专属管辖 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部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所以应当按照不动产专属管辖的管辖权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 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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