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期食品的赔偿问题 |
释义 | 过期食品索赔,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赔偿金,增加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为一千元。销售、生产过期食品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罚款五万至十万,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罚款十倍至二十倍,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法律分析 10元食品过期怎么赔 买到过期食品可以索赔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销售、生产过期食品的应予没收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拓展延伸 过期食品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 过期食品引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涉及多个方面。首先,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检查产品的保质期,以避免购买过期食品。其次,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食品生产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和保质期。同时,加强对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打击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此外,消费者在发现购买的食品过期后,应及时联系商家或相关部门,要求退货或获得合理的赔偿。同时,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过期食品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综上所述,通过多方合作和措施的综合实施,可以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减少过期食品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 结语 购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有权要求支付十倍的赔偿金或者三倍的损失赔偿金。同时,销售、生产过期食品的应该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的罚款。对于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罚款金额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对于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罚款金额为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情节严重的还会吊销许可证。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过期食品问题的认识和应对能力,从而减少消费者因过期食品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我买了不足10元的过期食品我可以找商家要赔偿吗? 发现商家出售过期食品的,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买到过期食品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要求经营者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怎么维权?1、消费者买到过期食品,可以直接找商家协商解决。2、也可以寻求消费者权益协会的帮助。3、可以将该超市投诉举报至工商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4、到法院起诉该超市。 并非食品过期,也是按10倍赔偿。 可以主张过期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过期食品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一旦售出被食用,将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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