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租固定资产收入是指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出租固定资产属于让渡资产的使用权收入。业租出固定资产,应通过“固定资产”、“其他业务支出”、“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进行核算。固定资产租出时,将其由不需用固定资产转为租出固定资产。让渡资产借出及出租的是让渡资产的使用权,并由此获得利息及租金等收入。 1、让渡现金使用权而收取的利息收入。 2、转让无形资产等而形成的使用费收入。 3、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租金收入等等。让渡资产使用权并不改变资产的所有权。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 |